贵阳网讯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积极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7月14日,贵阳南明交警二中队对近期两起“三车”闯红灯交通事故案例进行曝光,请广大网友引以为戒。
6月19日12时14分,南明交警二中队接到报警,在辖区服务大楼路口,一辆电动车与一辆轿车相撞。当天,民警立刻赶到事故现场,只见马路中间一名电动车驾驶员正躺在地上,电动车横倒在一旁,旁边停着一辆轿车。
民警先查看了电动车驾驶员的伤势并立刻通知现场救援,接着民警对现场进行了勘察。通过询问双方驾驶员并调取事发路口的监控录像,民警监了解到事发的整个过程。
据监控视频显示,当时,电动车驾驶员看到路上车不多,就无视红色信号灯,径直往前开,所以与来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据介绍,该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电动车驾驶员右腿开放性骨折和神经血管肌腱等多处损伤。
最终,经南明交警事故中队调查认定,王某因驾驶电动车闯红灯是造成事故的全部原因,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不但要自负本人的医药费和车辆维修费,还要赔偿轿车修理费。
无独有偶,7月9日20时05分,在青云路与解放路交叉路口发生一起摩托车与出租车相撞的交通事故。接警后,南明交警二中队民警立即到达现场,通过现场勘查及调取监控视频和出租车行车记录仪,判断这是一起因摩托车闯红灯引发的交通事故。
监控视频显示,当天20时05分16秒,一辆由解放西路方向往青云路行驶的摩托车在红灯亮起时准备通过路口,05分22秒,摩托车驾驶员与一辆正常行驶的出租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摩托车驾驶员和乘客不同程度受伤。
最终,经南明交警事故中队调查认定,摩托车驾驶员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未按照交通信号灯的指示通行,是引发此次事故的根本原因,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不但要自负本人和乘客的医药费和车辆维修费,还要赔偿出租车的修理费。
南明交警提醒,因闯红灯引发的交通事故层出不穷,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出行安全,每位交通参与者都要严格遵守交通信号灯通行,切莫闯红灯,一时的侥幸可能给自己和他人带来无法挽回的后果。
(贵阳日报融媒体陈佳艺)
编辑:宋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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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干江沄
作者/来源:贵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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