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生活琐事烦恼,南安梅山一女子用砖头砸破窗户玻璃后,掉落的碎玻璃掉在楼下群众身上,造成对方手部受伤。案发后不到一小时,嫌疑人即被警方抓获。
8月13日晚10点多,正在梅山东街摆小吃摊的鞠女士和往常一样招呼客人,突然听到一声响声,感觉头顶上有东西掉在地上,过了不到两三秒,又有东西砸到自己的右手背上,她一下子感觉疼痛,鲜血直流。仔细一看,是几块玻璃碎片划伤了手背。
接到报警后,梅山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医院治疗。经诊断,鞠女士右手背两指仲肌腱开放性断裂。
经过现场勘查,民警在鞠女士摊点旁发现一块破碎的砖头和一些玻璃碎片,初步判断是旁边高楼处有人抛出砖头,砸破玻璃后掉落的。
民警随即对鞠女士摊点边的高层建筑开展排查,并在该建筑六楼的一家KTV走廊尽头发现一扇窗户玻璃被砸破,正对下去就是鞠女士的摊点。经过调查,民警很快抓获了嫌疑人丁某。
丁某归案后,很快承认了自己高空抛物的犯罪事实。原来,当天晚上,丁某心情不好,和朋友到KTV唱歌。但丁某的心情还是没有改善,反而越来越糟糕,感觉周边的朋友对她都不好。当晚10点多,丁某走出KTV包厢,到了走廊尽头,想发泄下心情,于是用拳头朝窗户玻璃砸了两下,刚好看到地上又有半块砖头,就捡起来朝窗户砸了过去,砖头连同玻璃一起从六楼掉了下去。一旁的朋友听到有玻璃被砸破,赶紧过来将丁某拉走。
事发后,丁某称自己也知道楼下很多地摊,过往群众很多,可能会砸到人,但当时心情委屈,就是想发泄一下,没想要去故意伤害别人。如今,因为自己的错误行为,给鞠女士造成了身体上的伤害,丁某很后悔,表示会承担责任,并委托办案民警对鞠女士表达歉意。
目前,丁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警方提醒:根据《刑法》规定,高空抛物属于危险行为,情节严重者可能构成犯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切莫因一时冲动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THEEND
通讯员:沈志滨记者:李贵灵
编辑:商妹儿审核:唐莉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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