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臂肌腱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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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男家暴挥刀割伤女儿柳北区法院紧急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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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金某(化名)离婚后性格变得多疑、焦躁,加之生活上过得不如意,竟以“严教小孩”为由,对自己的孪生儿女小楠(化名)、小虹(化名)施以暴力。不久前,他甚至挥刀相向,打伤了11岁的女儿小虹。15日,柳北区人民法院依法发出人身保护令,禁止金某对两个孩子实施家庭暴力,并联手派出所依法处置,帮助涉事小孩恢复正常生活。

网络配图

年,金某与前妻黄女士(化名)在法院调解离婚时约定,小楠、小虹兄妹二人由金某独自携带抚养。今年1月25日,金某与小虹因生活琐事发生口角,再次拿出“严教”信条,挥刀砍向“不听话”的女儿,导致小虹手指、脚掌多处受伤。

事发后,金某对小楠、小虹看管得更严厉,既不允许兄妹俩跟母亲黄女士提及此事,也不让他们跟街坊邻居说。两个孩子畏惧父亲的“严教”,只好对此闭口不提。直到后来社区工作人员下户走访时,兄妹二人才道出被父亲所伤的实情。对此,社区工作人员果断联系上黄女士告知相关情况。经送医诊断,小虹的伤情为右侧手损伤、肌腱损伤以及脚掌割裂伤,需要做手术。

2月7日,黄女士从外地赶回了解实情后立刻向辖区派出所报警求助。之后,在派出所民警的帮助下,两小孩与母亲一同乘火车前往外地避险,并成功申请法律援助。14日上午,黄女士作为两位当事小孩的代理人,在法律援助律师帮助下,向柳北区人民法院提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当日下午,该院家事法官立即对案件证据材料进行审查,核实案件情况。

法院经审查后认为,当事人提交的报警记录、伤情照片、医院就诊记录等证据材料证实,小楠、小虹兄妹二人存在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其申请符合《反家庭暴力法》规定,法院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金某对小楠、小虹实施家庭暴力。

为确保人身安全保护令执行到位,及时依法帮助当事小孩筑起司法保护“防暴墙”,2月15日,办案法官在辖区派出所的协助下,向金某宣读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对其予以严厉批评教育,并向其释明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需承担的一切法律后果。金某签署人身安全保护令后,被移交警方,由警方对案件作进一步调查。

此外,办案法官还将人身安全保护令送到了被申请人所在社区,建议社区网格员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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